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规定,现将G345西侧、S49北侧地块(刘集镇中心村巫庄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G345西侧、S49北侧地块(刘集镇中心村巫庄组)位于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G345与S49的交界处,占地面积约208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287876°、北纬32.455818°。调查地块东侧为空地、G345,南侧为空地、S49,西侧为徐粮线,北侧为空地。该地块使用权人为刘集镇中心村巫庄组,地块内有耕地、果园、坑塘水面、其他草地、道路;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耕地现已由种植大户进行了清杂平整,并已种植了小麦等。
二、调查结论
经初步调查结果分析:本次调查地块中耕地、果园及其他草地内的土壤样品中(含坑塘底泥)各重金属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其余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及其他参考的标准限值;地表水样品中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及其他参考的标准限值。
三、公众查阅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已在******/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
公示时间:2025-01-15~2025-02-17(20个工作日)
四、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总******575
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并附相关身份证件,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