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JY************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豫大道管网综合改造及绿化提升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宿豫数据备〔2024〕2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宿豫大道(项王东路-燕山路)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对宿豫大道(项王东路-燕山路)进行改造提升,道路全长约2.3km,本次改造内容包括:(1)双侧雨水管网改造约4.6 km,管径D600-D2200mm;(2)污水管网改造约2.3 km,管径D400-D600mm;(3)道路断面优化及修复、景观绿化提升等;(4)其它综合管线。
2.3招标范围:宿豫大道管网综合改造及绿化提升工程监理项目监理服务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时间为2025年5月,总工期180日历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开始计算。
2.5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7100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施工完成合同总工程量的50%时付至监理费的30%,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费的60%,工程审计结束备案后付至最终监理费的90%,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总监理服务费=项目竣工结算价*监理中标费率。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大道管网综合改造及绿化提升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 资格要求: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5.3.2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3.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5.3.3.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3.3.2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3.3.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情况承诺书)。
5.4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5.4.1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 2人;
5.4.2 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3人;
5.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6.8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5.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2日 09:00至2025年04月28日 17:30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获取招标文件******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55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55 元),售后不退。
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95-5;新点软件 0527-******。
6.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CA 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527-******。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 09:30。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EpointBidder/ssoLogin)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EpointBidder/ssoLogin),逾期上传或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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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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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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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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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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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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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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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电商产业园盛祥大厦A10栋17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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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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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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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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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洁、罗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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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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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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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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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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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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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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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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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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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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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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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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