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儋州市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儋农〔2025〕267号)和《******学院关于印发<2025年儋州市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建设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集成技术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儋农林院〔2025〕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遴选2个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集成技术示范区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从果树产业基地中遴选出1个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集成技术示范区基地,示范基地须在儋州市辖区内,具备开展果树+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示范的科普教学推广试验示范展示基地、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从水稻产业基地中遴选出1个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集成技术示范区基地,示范基地须在儋州市辖区内,具备开展水稻+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无人机施肥”等技术示范的科普教学推广试验示范展示基地、良种繁育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一)************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技术集成示范区基地申请表、有效土地证明材料(如土地租赁合同)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申报材料。
(二)******学院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实地调研评选,将评选出的结果提交院党总支会议、班子会议或者专题会议讨论确定拟建设的示范基地名单,并在儋州市政务网上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再予确定为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技术集成示范区基地,并开展相应的集成技术物资和服务补贴工作。
三、示范区基地具备的条件:
(一)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技术集成示范基地(果树产业示范基地)面积200亩以上,种植作物为果树。
(二)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技术集成示范基地(水稻产业示范基地)面积800亩以上,种植作物为水稻。
(三)?拥有自主产权或有效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赁(使用)有效期3年以上;申请主体为有法人资格并具备开展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技术集成示范、科研或科普教学推广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
(四)基地对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推广面积5000亩。
(五)基地具备一定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
(六)日常管理规范、作物长势良好。
(七)必须承诺我院所提供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等物资和服务全部用于所申请的基地使用,不能挪作他用,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八)配合我院开展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无人机施肥”等技术的观摩、培训、示范推广的教学工作。
(九)基地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具有开展现场观摩、展示等条件,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技术集成推广工作。
四、示范区基地的职责:
(一)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如:果树、水稻+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无人机施肥”等技术。
(二)以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集成技术,组织农业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三)******学院。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确定为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技术集成示范区基地,给予集成技术物资和服务补助。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儋州市2025年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技术集成示范区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土地证明材料(如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示范基地具备条件的其他材料。
请于2025年9月30日16:0******学院递交申请,预期不予受理。
******办公室505。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89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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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儋州市2025年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技术集成示范区基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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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2025年9月25日
附件:儋州市2025年农药(绿色防控)、化肥减量技术集成示范区基地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