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光明镇永吉村肉鸽养殖厂房项目已由******委员会以相关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乡村振兴示范村资金,招标人为******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邀请注册地址在福建省将乐县并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邀请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光明镇永吉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额约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将乐县光明镇永吉村肉鸽养殖厂房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控制价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其他一般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5631元(其中暂列金为/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邀请在将乐县内注册的施工企业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8:00:00 至 2025年10月9日17:30:00 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需缴纳50元/项目的平台运营维护费,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开标解密时长:45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以转账、电汇的方式从基本账户汇出交纳至指定账户(缴款单据请注明“招标编号:E************001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账户(此账户为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户子账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5年10月17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9、其他
9.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闽招协[2021]32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合同要求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中标人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址:将乐县光明镇永吉村100号,邮编:353302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水南溪南路盛亚花园5#楼203室,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高女士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0512-******、******
******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玉华巷******有限公司三楼)原物资公司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