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峰公司龙景矿区饰面石材开发整体托管项目 已由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闽发改备〔2025〕F030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达到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峰公司龙景矿区饰面石材开发整体托管项目。
2.2建设地点:龙岩市永定区洪山镇上山村。
2.3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龙峰进行矿山露采基地建设、矿区生产道路建设、环保设施工程建设、安全平台工程建设;机械设备、环保设备、运输车辆购置。新建矿区办公楼/******消防、工业场地等配套设施,主要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本项目中标人生产及相关建设投资部分估算约为91065.12万元,其中基建及剥离成本约9550万元,矿山开采设备约1810万元,供电设施约300万元,办公及其他附属设施约200万元,绿色矿山治理费约1100万元,安全生产及开采成本约78105.12万元(根据预估资源量测算),上述金额为估算,以实际实施为准。矿区生产生活附属、配套设施和矿区内道路、外接至“洪都”公路矿区道路等矿山开发必需配置及中标人认为的其他必要投入、建设及改造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矿山预计产能:建成后将实现年产22万立方米花岗岩荒料,建筑用花岗岩石料75万立方米。(本项数据来自矿业权证及相应勘探资料,招标人不对矿产储量、品位等矿石数据做任何承诺,投标人风险自负)。
上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均暂定,招标人可根据建设需要、规划要求、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审批情况等按规定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额,且调整投资均由中标人负责。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拟招标内容为包括龙景矿区饰面石材开发项目的投资、建设、生产运营及整体托管维护在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如下:
(1)投资: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全部投资工作,招标人不再对本项目有其他资金投入。中标人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a.建设投资:矿山工程、矿山内附属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如矿区外连接道路等)的建设、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等投资;b.生产投资:采矿作业投资、设施设备和其他项目生产所需要的全部投资;c.销售成本:渠道建设、营销、市场拓展、品牌建设等全部销售成本;d.修复投资:闭矿后复绿费用、绿色矿山建设费用;e.开采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料有偿获取成本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在永定区域内竞买200亩土地,自行投资建设占地面积(投影面积:以具有测绘资质机构出具的测量报告为准)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石材加工或废弃料配套深加工产业园。
(2)建设:中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工程、附属工程及矿山开发利用相关配套工程(如矿区外连接道路、生活区建设等)的建设工作。具体建设内容必须按招标人书面同意的设计文件(包括合作期内所有建设内容及根据需要而变更的项目)为准。
(3)托管:中标人负责龙景矿山的整体托管工作,包括所有生产系统和调度室、供配电等为生产直接服务的矿权范围内的场所、设施及所有生产活动的托管。同时中标人应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人委派的矿长为安全生产许可证证载主要负责人。
(4)品牌建设及产品销售: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品牌建设及产品销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渠道建设、营销推介、市场拓展、品牌建设、搭建销售团队等全部销售工作。中标人制定的营销方案、品牌建设方案,经招标人同意后实施。具体详见本项目合同文件。
2.5.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与矿业权证保持一致,自中标合同签订后至2035年6月30日。(若矿业权证有效期内,包括但不限于资源枯竭或政策性关闭、矿山开发过程中未达到相关主管部门监管要求导致矿山被关停的,则合作提前终止,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如采矿证到期属原采矿证延续的,继续由中标人按原承包合同约定负责开采。延续办证事务及聘请第三方机构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费、制图费、勘探费等办证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其中矿山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建设期(基建期)为2年。
2.7.质量要求:
(1)投资要求:满足项目建设及生产要求。
(2)建设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性法规要求,且达到工程建设质量合格及以上等次。
(3)矿山托管要求:①满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并生效后,若有变化,协议各方根据正式发布的管理办法修订本协议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②矿山产能达到招标人要求;③矿山建设要严格按照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运行,正式投产后1~2年内应通过省级绿色矿山评估核查,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
(4)品牌建设及产品销售要求:招标人应对本项目产品(重点针对永定红饰面石材及尾料加工终端产品)进行高端品牌建设,品牌质量达到一流水平。营销及销售指标根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制定。具体详见合同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或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或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成员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个月或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具备一项大型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按《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矿山工程的“大型矿山”标准)。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不要求)。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3 家******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其承担任务的相应资质条件。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2月18日8时30分00秒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12 月 18 日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2月18日8时30分00秒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和https://ggzyfw.fj.gov.cn)和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洪山镇田梓村田梓工业园19-6号
电话: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11层1105室
电话:******8、******
联系人:赖工、卢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岩市永定区******资源局
地址: ******街道南通路70号
联系电话: 059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