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港经济区双裕村烘干房烘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港经济区双裕村年烘干稻麦等2万吨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政服投资备【2025】164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滨海港经济区双裕村烘干房烘干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滨海港经济区双裕村烘干房烘干设备(12台30T谷物干燥机、4台生物质成型燃料热风炉、自动进出粮辅助设备)的采购、供货、安装、检测、调试、验收、培训、售后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清单、招标文件等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0万元。
3、项目地点:滨海港经济区双裕村烘干房(招标人指定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工期:4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备注:本项目质量需符合招标要求、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应的标准、文件等,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6、免费质量保修期:本项目整体免费质量保修期1年(投标人另有承诺除外)。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投标人资格: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方法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30分 技术响应:20分 服务方案:32分 质保期和业绩:10分 综合实力:8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5%,96%,97%(K值在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3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30)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技术响应 (20)分 |
重要技术指标参数(20分) |
1、为进一步提高烘干后稻谷爆腰率增加值指标的要求,所投型号烘干机稻谷爆腰率增加值F≤0.8%的得4分;稻谷爆腰率增加值0.8%<F≤1.6%的得3分;稻谷爆腰率增加值1.6%<F≤2.0%的得2分;稻谷爆腰率增加值2.0%<F≤3.0%的得1分; 2、为进一步提高烘干后谷物破碎增加值指标的要求,所投型号烘干机稻谷破碎率增加值达到F≤0.15%的得4分;破碎率增加值达到0.15%<F≤0.2%的得3分;破碎率增加值达到0.2%<F≤0.25%的得2分;破碎率增加值达到0.25%<F≤0.3%的得1分; 3、为满足烘干后谷物干燥不均匀度的指标要求,所投型号烘干机谷物干燥不均匀度达到F≤0.4%的得4分;干燥不均匀度达到0.4%<F≤0.6%的得3分;干燥不均匀度达到0.6%<F≤0.8%的得2分;干燥不均匀度达到0.8%<F≤1.0%的得1分; 4、为响应国家环保要求,所投型号烘干机在烘干区域噪声值F≤82dB(A)的得4分;烘干区域噪声值82dB(A)<F≤83dB(A)的得3分;烘干区域噪声值83dB(A)<F≤84dB(A)的得2分;烘干区域噪声值84dB(A)<F≤85dB(A)的得1分; 5、为响应国家环保要求,所投型号烘干机作业中粉尘浓度F≤7.0mg/m3的得4分;粉尘浓度7.0mg/m3<F≤7.5mg/m3的得3分;粉尘浓度7.5mg/m3<F≤8.0mg/m3的得2分;粉尘浓度8.0mg/m3<F≤8.5mg/m3的得1分;评分依据:以上每项F值得分须提供有资质的农业机械鉴定机构出具所投粮食烘干机型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为评审依据。若所提供的检验报告指标值不满足要求的或无此项指标的不得分。 |
| 2.2.3(3) |
服务方案 (32)分 |
服务方案(32分) |
1.安装调试方案:根据投标文件中安装调试方案(方案要求准确完整、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满足招标需求)进行综合评定: 1.1、主要部件及材料的现场安装方法。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工艺先进,流程清楚,能有效指导现场安装。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措施。(4分) 1.2、采购及安装等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各阶段安全的保证措施。(4分) 1.3、提交详细的质量保障方案,内容至少包括质量风险点分析及防控、设备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安装施工质量问题返工、验收质量不合格违约及罚则等内容。(4分) 1.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4分) 1.5、关键技术、工艺及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4分) 2.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障措施方案(进度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完整性、科学性进行打分(6分); 3、根据投标人的培训计划方案及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的完整性、科学性、及时性进行评分(6分); 注:上述各评审项除缺项不得分外,各评审项得分均不应低于该评审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2.2.3(4) |
质保期和业绩(10)分 |
质保期和业绩10分) |
1.本项目基本免费质保为1年,投标人承诺每增加0.5年免费质保期得1分,最高5分(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为准) 2.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粮食烘干设备安装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材料得1分,最高5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采购合同和验收证明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签订合同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
| 2.2.3(5) |
综合实力(8)分 |
综合实力(8)分 |
1. 提供核心产品(谷物干燥机)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设备维修保养服务认证证书的,有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5分。 评分依据:投标时需提供核心产品(谷物干燥机)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证书彩色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核心产品(谷物干燥机)制造商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的得 1 分;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的得 2 分;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证书的得3分. 评分依据:投标时需提供核心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万元整,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gb-web/#/login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1月20日09时00分00秒,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人民政府网(******)同步发布。
九、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注:
(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gb-web/#/login(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2)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website/#/download#选择江苏省);
(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open/#/login(注:开标大厅请提前登入环境检测)
(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盐城专线:******967;CFCA盐城专线:******
(5)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樊工******340、薛工******805、或蔡工******096、张工******667
2、本项目投标人须知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市信息科号码:0515-******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滨海港经济区双裕村 地址:滨海县响坎路7号坎北楼宇经济园1003室
邮 编: 224500 邮 编: 2245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蔡先生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