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区司法局牵头对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各责任单位提出清理意见和区司法局初步审查,形成了拟继续有效、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根据工作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7日,如有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区司法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527-******。
宿豫区司法局
2025年7月28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号
文 件 标 题
1
宿豫政发
〔2014〕87号
******学校师资流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2
〔2019〕104号
关于新沂河(宿豫区境内)管理范围划定情况的公告
3
〔2019〕109号
关于嶂山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公告
4
宿豫规发
〔2020〕1号
关于印发宿豫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5
宿豫政规发〔2023〕2号
关于印发宿豫区信用便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6
宿豫政规发〔2024〕1号
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宿豫区优抚对象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
拟废止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宿豫政规发〔2014〕2号
关于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若干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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