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3日09:00前(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GC******01(ZB193)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190万元(其中一标包500万元,二标包490万元,三标包20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人设定年承销服务费率介于限值范围的为有效投标报价,限值范围:0.07%≤年承销服务费率≤0.10%,超过限值范围的投标费率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采用固定百分比的年承销服务费率报价,报价用百分数表示。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包,其中一标包:******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发行金额10亿元;二标包:******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发行金额9.8亿元;三标包:******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发行金额4亿元。
特别提醒:本项目分三个标包,开标、评标按照标包顺序依次进行。本项目投标单位最多可中一个标包。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服务的,参加联合体的服务商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二、申情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3日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投标人模块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09:00(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宁海南路66-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美兰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常继文0513-******
附件: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文件(最终上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