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体,垃圾转运规模700吨/天。现就过溪地块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洽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项目名称:过溪地块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3.预算金额:5万元。(若超过预算金额则为无效报价)
4.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规定,并通过交通规划部门审查;
二、报名要求及内容
1.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依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规定,具有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咨询单位。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不得分包或转包。
2.报价内容:供应商按我方所提供的要求进行报价,该价款包括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金、材料寄送服务等)。
3.报价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具有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材料等复印件;
(2)报价单;(格式自拟)
(3)需提供项目方案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4)报价人为委托报价的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附上报价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只要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证明文件均应按顺序提交,且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报价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之后,由采购人开启各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先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若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其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5.方法:经采购人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能响应本次竞价采购要求的,再对各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以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列,依次推荐为第一、二、三顺位备选供应商,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以抽签形式确定各顺位备选供应商。
6.所有报价文件均由采购人存档,不再退还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采购公告提交报价文件,且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表示认可采购人在本采购公告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
7.项目时限:咨询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出具有效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8.付款方式:咨询单位出具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核验审批通过后,全额支付咨询费用。
三、提交报价文件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5日;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中心(凤湖新城一区5号楼);提交方式:邮寄或现场提交。
四、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中心(凤湖新城一区5号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1-******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