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发动机活塞环生产项目
******街道唐家路12号
******有限公司
投资200******街道塘家路12号的现有闲置厂房(建筑面积1644m2),进行发动机活塞环生产,具有年产发动机活塞环1600万件的生产能力。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废气、防锈油挥发废气、危废库废气,切割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防锈油挥发废气、危废库废气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正常运营时,本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企业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青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索墅东河。本项目的污水可以得到合理处置,对受纳水体索墅东河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水环境功能级别,水质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经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废砂轮、不合格品、废外包装材料、除尘灰、废布袋,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及废金属泥、废油、废包装桶,危险废物收集后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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